一.承租方應按要求攜帶有效證件如身份證、駕駛證、戶口簿等,與業務部門簽訂租車合同。
二.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本公司規定的合同條款。
三.承租方應預付全部租金,抵押金不能視為租金。
四.承租方提供轉帳支票,必須款進帳后方可辦理租車手續。如出現空頭支票,將上報公安機關,一切責任自負。
五.承租方每天按24小時為一個租車日,每天限180—260公里這個具體根據各地租賃公司不同而定,超一公里收取相應的租金,剩余公里數累計租車時可以于租賃公司具體談。
六.承租方在使用過程中,若違反本公司的有關規定,公司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,并終止合同。